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老祖先留下的忠告,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即便是“没什么”,也要避免猜疑,况且,谁能相信你不犯错误呢? 网传一份署名为“廊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要事专报》称,7月1日0时,廊坊市广安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坠楼死亡事件。坠亡者系一男性,据核实,该男子孙某某,今年59岁,系当地某单位副局长。 副局长为何“想不开”跳楼呢?是清廉出了问题,还是抑郁症了呢?原来,这名副局长在6月30日夜,与一女子(34岁,系一培训教育机构员工)同在该小区住宅楼一室,结果被女子丈夫赵某某发现后敲门。孙某某“走投无路”,从8楼跳至3楼平台,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样,一名副处级干部由此结束了自己的所有,更关键的是,家庭“主心骨”没了,妻子和儿女们也因此不得不迎接更加困难的未来。 真可谓半夜夺命敲门声,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心虚了,人敲门都像找个地缝钻进去,从人间消失。不过,话说回来,毕竟是一条人命,实属可惜。要么不犯错,犯错了就应该认错并接受相应法律和道义上的制裁。这“畏罪自杀”算什么出息? 这样的人作风有问题不必再说,而且一定是苟且的人,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包括对家庭和组织,一些成功都或许只能算侥幸。就像考试作弊、女厕所偷拍的当事人一样,侥幸不成,便不能接受。丢不起人或无法面对。 由此,我想到了国家和组织的各项法律和规定,和机关单位的作风建设,行风整顿。其实,这一切对自律性高,自觉性强的人基本无用,它们的制定和存在,正是为了规范和挽救哪些随心所欲,无法自制的人。起到约束他们,监管他们“不犯错”的作用。 可惜的是,有的人无视这些法规,更有人挑衅法规,缺乏最基本的敬畏。甚至认为法规是限制了自己自由,针对自己。法规其实是对苟且者的警告,但是有的人不理解不感恩这些“良苦用心”,最终以身试法,然后暴露,“无颜见父老乡亲”,最终走上不归路。 色字头上一把刀,自古红颜多祸水。无视道德和法规,组织和家庭责任,放纵自己就是自掘坟墓,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人在世间,不要触碰原则和底线,一切不可能永远让你隐藏得住。总有一天会暴露。当初没有控制好自己,犯了错被人揪出来“示众”,也得接受。如果你还有一点点良知和责任,请低下头认错、道歉,接受惩罚,然后改过自新,好好补偿组织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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