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稳定,严防涉及酒驾、醉驾等交通事故发生,廊坊交警一大队加强对辖区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交通行为的治理。在治理过程中,查处一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有效的净化了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7月27日15时许,在市区104国道检查站附近,廊坊交警一大队执勤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检查到一辆廊坊籍出租车时,交警通过设备检测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立即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 交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刘某进行检测,结果为42.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此时刘某驾驶的出租客运车属于营运车辆,刘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 按照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被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刘某不但驾驶证被吊销,而且还失去了出租车驾驶员工作,真是得不偿失。目前驾驶人刘某已经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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