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获悉,廊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均位于全省榜首。市民是城市的主体,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对城市的“自豪感”为目标,市民收入高,城市发展有活力,这也是一个城市不断发展的内生动力。 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956元,廊坊、石家庄(不含辛集市)、秦皇岛、沧州、唐山5个市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廊坊以90852元高居第一。
2019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2919元。廊坊、唐山、石家庄(不含辛集)、秦皇岛、保定(不含定州、雄安新区)5个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廊坊以52917元居首。 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对象包括城镇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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