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我市医保医疗领域专项治理成果,确保我市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按照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凡门诊特殊疾病已治愈,或因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死亡,以及经各级人民法院判处实刑的人员,均应立即自行停止医保待遇,请相关人员、家庭成员携带医学诊断证明、《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司法文书等有效资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停止其医保待遇。未按规定申报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将依法追究参保人及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经办机构服务电话: 市本级:0316-2227130 三河市:0316-3215083-8041 大厂县:0316-8829433 香河县:0316-8321796 广阳区:0316-2050228 安次区:0316-2280100 固安县:0316-6190866 永清县:0316-6696950 霸州市:0316-7863618 文安县:0316-5226609 大城县:0316-5500391 开发区:0316-6078318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市本级:0316-2227951 三河市:0319-5165086 大厂县:0316-8365599 香河县:0316-8800338 广阳区:0316-2270632 安次区:0316-5891920 固安县:0316-6160608 永清县:0316-6683750 霸州市:0316-7275800 文安县:0316-5281200 大城县:0316-5500390 开发区:0316-6085740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邮箱: 市本级:lfybjjb@126.com 三河市:sanhejihe@163.com 大厂县:dcxylbzj@163.com 香河县:xhylbzj@126.com 广阳区:gyjmyb@126.com 安次区:acqylbzj@163.com 固安县:gaybjbsl@126.com 永清县:yqhgzx@126.com 霸州市:bzybjg@163.com 文安县:waybzx@163.com 大城县:dcxylbzj@sina.com 开发区:584623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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