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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环卫车碾压环卫工 交警开展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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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0: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杰 2021-7-27 10:35:46 561111 0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转自【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2021年4月27日13时56分许

在宝安区广田路与水泉路交汇路口

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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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7日13时56分许,杨某锋驾驶粤B****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驶至与广田路交汇路口停车后绿灯起步时,该车车头与进入机动车道的行人周某芬发生碰撞,造成其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

经查,事故发生时为白天

道路通行视线良好

事发路段为干燥的沥青路面

交通控制方式为信号灯、标志、标线控制

交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0mg/100ml

车辆装载状态为空车,未超载

那么,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未注意周边交通状况

经调查,杨某锋是一名环卫车辆驾驶员,事发当日其驾驶粤B****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前往沙井共和村委,行驶至事发地点,在路口停车起步时,因疏忽大意,未注意观察道路周边情况。

进入机动车道内行走

周某芬是一名环卫工人,事发时正在环卫作业,当其进入水泉路广田路交汇路口机动车道内时,被杨某锋驾驶的货车撞倒在地,并遭车轮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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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对涉事货车所属公司

及环卫工所属公司开展深度调查

经深度调查发现 ,环卫工人所属公司为深圳市玉龙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存在四个问题 :

一 、公司对日常交通安全培训不到位,每月未对公司名下所有一线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二 、公司对一线员工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不足;

三 、公司从业人员及机扫车辆配置数量不足;

四 、人员装备投入不足,经查,当事人生前作业时未按规定配备GPS定位器。

一瞬间,一条生命消逝

一瞬间,一个家庭破碎

目前,该项目负责人王某威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被立案侦查

并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交通安全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

驾驶员在行车时

要时刻警惕,谨慎驾驶

务必多留心

机动车驾驶员行车时要注意

随时做好减速停车准备

司机要随时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与其发生碰擦。

拉开距离,仔细观察

遇到在机动车道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行人或非机动车距离自己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

斑马线前提前减速,注意盲区

行驶经过斑马线时提前减速,注意安全。车辆起步时,留心观察周边道路情况,千万不要疏忽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带来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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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

过马路时要走人行天桥或非机动车道

严格遵守信号灯规定通行

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要注意

走非机动车道

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走该走的路

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无论是白天或夜间,行人与非机动车都不可进入高、快速路等车速快、车流多的地方。

被看见,更安全

如果行人夜间外出,最好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若是骑非机动车夜间出行,应在非机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事关道路交通安全

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与员工 安全挂钩的是企业 的主体责任

与路面 安全挂钩的是司机 的行车责任

与生命 安全挂钩的是个人 的保护责任

无论是企业负责人、交通参与者

还是以一个生命个体的身份

都要记住

安全问题,不容疏忽

廊坊新闻网www.lf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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