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您的位置: 首页 >> 廊坊时政 >> 新闻资讯 >> 查看内容
新闻资讯

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李冬雪 2022-3-25 17:07 廊坊新闻网 171519 0

摘要:  廊坊新闻网讯(焦国远)3月25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宁鸣飞介绍,目前,全市在营药店745家,其中安次区40家,广阳区50家,开 ...

廊坊新闻网讯(焦国远)3月25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宁鸣飞介绍,疫情发生后,廊坊市全面强化药店疫情防控监测“哨点”作用,实行止咳、退热、抗菌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销售登记“日报告”制度,所有药店每日按时、如实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四类药品”销售明细表,整理汇总后第一时间推送同级疫情防控办,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


目前,廊坊市在营药店745家,其中安次区40家,广阳区50家,开发区4家。市区药品经营企业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类药储备充足。疫情发生后,廊坊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坚持“每日一提醒,每日一督促,每日一警示”,通过微信群提醒全市药店需要重点落实和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不定时开展督导检查,定期汇总分析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名通报,确保整改到位。截至3月24日,全市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639家次,排查梳理问题89个,责令整改22家,关停11家。

在发挥药店的协同监测作用上,利用“药安食美”APP“售药登记”功能,详细记录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购买药品的名称、规格等内容,确保流向可查。实行止咳、退热、抗菌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销售登记“日报告”制度。所有药店每日按时、如实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四类药品”销售明细表,整理汇总后第一时间推送同级疫情防控办,以便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截至目前,登记“四类药品”销售信息11.63万条,累计筛查发热人员购药信息1条。制作全市统一的《廊坊市药店疫情防控监测哨点预警处置流程图》,所有药店从业人员按照要求,牢记发热病人处置流程,对发热的购药患者立即停售“四类药品”,告知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现异常线索,立即上报所在社区。督促药店落实好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

在疫苗监管方面,切实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配送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各县(市、区)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冷链运输环节进行抽查检查,确保疫苗接收、购进、储存、供应和温度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家次,新冠疫苗定点接种单位86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当前,全市在营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15家,其中广阳区40家,安次区33家,开发区4家。廊坊市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防疫物资储备库等作为重点监管单位,突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额温枪、呼吸机、新冠肺炎检测试剂等五大类防护用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销售“三无”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企业665家次,排查发现隐患91条,责令整改22家,约谈6家;检查防控物资储备库27家次、集中隔离点46家次、检测机构19家次、定点医院2家次。

目前,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即将上市销售,廊坊市提前谋划,明确检测试剂上市后各项监管工作要求,做到“早部署、早沟通、早掌握”,应对产品上市后可能出现的情况,保证质量安全。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指导经营企业提示消费者适量购买、合规存储、正确使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