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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春节假期京津冀地区 高速公路禁止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李冬雪 2021-2-9 10:44 廊坊都市报 1257439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张泰源)记者从高速交警廊坊支队获悉,为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月11日零时至2月17日24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 ...

本报讯(记者 张泰源)记者从高速交警廊坊支队获悉,为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月11日零时至2月17日24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期间,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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