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记者 滕雪叶 实习记者 王呈羽)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医保待遇保障、药品和耗材供应……去年以来,霸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部署,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的原则,坚持疫情防控 ...
本报讯(记者 滕雪叶 实习记者 王呈羽)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医保待遇保障、药品和耗材供应……去年以来,霸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部署,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的原则,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2020年,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共参保592319人,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544281人,职工医保参保48451人。 全力做好医保扶贫和医疗救助工作。霸州市医疗保障局围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有医生看病”主线,资助低保特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疗保险12643人,代缴参保费用316万元。霸州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9户,共286人已经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代缴医保参保缴费71500元。2020年1月至10月,霸州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114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了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医疗费用发生额为261.42万元。 打击欺诈骗保,确保完成基金监管试点任务。2020年,霸州市负责承接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试点任务,组织召开基金监管警示教育暨试点启动工作会议,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发布举报公告,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开展霸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自查自纠,聘请20名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和第三方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审计。 全面推进国家组织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2020年,霸州市29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第一批25种药品采购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第一批续约25种药品、第二批57种药品及第三批55种药品采购工作。河北带量目录两病12种药品采购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底,采购金额为524884.48元,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了患者药费负担。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带量目录药品7种,4家定点医疗机构共采购金额30440.5元。完成人工晶体类耗材采购量填报工作,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京津冀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严格执行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大力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积极组织相关科室业务骨干,按照廊坊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区域总额预算为主,按床日、按病种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对霸州市医保基金总额预付情况进行详细测算。通过多轮谈判,完成了与该市10家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29家城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付协议签订工作,并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内容,落实到位。 做好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霸州市医疗保障局分别于2020年4月和9月开展了门诊特殊疾病集中申报鉴定工作,集中申报和随时申报共鉴定通过9841人次,其中城乡居民8475人次,职工1366人次。截至2020年11月12日,霸州市共有48475人享受了门特病报销待遇,其中城乡居民38316人,城镇职工10159人。 下一步,霸州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总体思路,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中采购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降低医疗机构的医疗投入成本,减轻参保群众的就医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