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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新闻

大城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整治行动

赵桂锋 2021-4-30 17:26 大城交警 126159 0

摘要:  2021年5月1日适逢“醉驾入刑”十周年,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为有效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城县公安交警大 ...

2021年5月1日适逢“醉驾入刑”十周年,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


为有效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城县公安交警大队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在做好常态化酒驾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强势出击、持续发力,积极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大队提前进行分析研判,合理设置卡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以城乡结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以及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全体执勤交警奋战一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的原则,时刻绷紧安全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4月26日至29日,大城交警在以查处酒驾、醉驾为重点的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饮酒驾驶10起、二次饮酒1起、醉酒驾驶1起。


典型案例曝光


4月28日21时15分许,赵某某驾驶牌照为冀R8****小型轿车在大里路与南环路交口附近,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27日14时20分许,苑某某在驾驶证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冀R5****小型面包车在南赵扶缴交河村附近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5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2019年11月22日,苑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现苑某某涉嫌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27日14时18分许,高某某驾驶牌照为冀A2****的小型汽车在大北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5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28日22时55分许,田某某驾驶未悬挂牌照机动车在田王文村附近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4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公安交警提示


今年“五一”为醉驾入刑十周年。假期来临,亲朋好友聚会、宴请多,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提醒驾驶人务必自我约束、相互提醒,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防范未然不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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