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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 从速从严从重查处拖欠粮款等行为 ...

赵桂锋 2021-9-16 17:48 人民网 40924 0

摘要:  人民网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李栋)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秋粮收购工作中, ...

    人民网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李栋)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秋粮收购工作中,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拖欠粮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速从严从重查处。

    《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完善粮食铁路、公路、水路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机制,千方百计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要指导粮食企业科学安排运输计划,均衡流量流向,强化港口公共中转仓库属性,加快港口粮食提离,防止出现压港压库。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粮食企业发挥渠道、仓容、资金等优势,推动实现优粮优价、优粮优销。同时,各地要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和规范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各项工作,指导企业及时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依法依规开展粮食收购工作。

  对中储粮集团公司,《通知》明确要其组织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切实发挥政策托底作用。要根据粮源分布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加强收购进度监测,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停止收购。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按质论价,在收购过程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不得收“人情粮”“关系粮”,不得损害种粮农民利益。收购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开展“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针对因环境污染、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影响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粮食,各地要及时研究制定收购预案妥善应对,必要时可采取地方临时收储等方式,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同时,要强化农险风险保障,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通知》指出,要积极推广“互联网+”收购,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让售粮农民少排队、快售粮。要充分利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开展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帮助农民减损增收。要引导鼓励企业与粮食种植户开展深层次合作,通过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立健全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机制。同时,要积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好节粮减损各项举措,减少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继续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积极推广新型装具,搞好技术培训和服务;开展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推动仓储技术创新升级,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在确保粮食储存安全的基础上,促进优粮优储,提升粮食保质保鲜储存水平。

  《通知》表示,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执法和“飞行检查”力度,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从速从严从重查处违规定点、以陈顶新、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虚假收购、拖欠粮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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