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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动态

市检察院出台20条措施 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

赵桂锋 2020-5-25 09:18 廊坊日报 45228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杨雅淇)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的意见》,从提供全面司法保障和优质检察服务、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机制建设等方面细化20条具体措施, ...

本报讯(记者 杨雅淇)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的意见》,从提供全面司法保障和优质检察服务、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机制建设等方面细化20条具体措施,为高质量推进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提供全面司法保障和优质检察服务。进一步强化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切实找准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建设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树立与临空经济区特殊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司法保障新理念,以新理念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建立健全支持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不轻言违法犯罪,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宽容创新失误,保护创新成果,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及时收集掌握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以公益诉讼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食品、药品等领域司法办案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和落实首办责任制,完善视频接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推动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延伸,不断优化临空经济区治安环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加强立案监督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加大依法行政督促力度,强化对公权力法律监督,推动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区分正常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之间的界限。依法慎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防止“构罪即捕”“一捕了之”。依法慎重把握起诉标准,综合考量涉案非公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的行为表现、危害后果、全案量刑情节等,判断是否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判处刑罚。准确认定“认罪”“认罚”,充分体现“从宽”,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加强机制建设。构建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增强司法服务合力,以检察力量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区域司法交流机制,积极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工作格局,联合开展立案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执法案件和职务犯罪侦防专项行动,对跨区域环境污染案件建立会商和联合办理机制,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推行检务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行动举措,讲好检察故事,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理论研究机制,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分析,总结犯罪规律,预测发展态势,提供防范对策。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提升临空经济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顺应临空经济区特殊管理体制,探索设置派出检察工作机构,打造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建设的“检察窗口”和“前沿阵地”。本报讯(记者 杨雅淇)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的意见》,从提供全面司法保障和优质检察服务、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机制建设等方面细化20条具体措施,为高质量推进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提供全面司法保障和优质检察服务。进一步强化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切实找准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建设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树立与临空经济区特殊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司法保障新理念,以新理念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建立健全支持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不轻言违法犯罪,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宽容创新失误,保护创新成果,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及时收集掌握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以公益诉讼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食品、药品等领域司法办案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和落实首办责任制,完善视频接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推动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延伸,不断优化临空经济区治安环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加强立案监督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加大依法行政督促力度,强化对公权力法律监督,推动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区分正常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之间的界限。依法慎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防止“构罪即捕”“一捕了之”。依法慎重把握起诉标准,综合考量涉案非公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的行为表现、危害后果、全案量刑情节等,判断是否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判处刑罚。准确认定“认罪”“认罚”,充分体现“从宽”,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加强机制建设。构建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增强司法服务合力,以检察力量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区域司法交流机制,积极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工作格局,联合开展立案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执法案件和职务犯罪侦防专项行动,对跨区域环境污染案件建立会商和联合办理机制,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推行检务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行动举措,讲好检察故事,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理论研究机制,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分析,总结犯罪规律,预测发展态势,提供防范对策。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提升临空经济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顺应临空经济区特殊管理体制,探索设置派出检察工作机构,打造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建设的“检察窗口”和“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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