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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新闻

刘宋镇一村民 焚烧垃圾被罚

李冬雪 2021-11-19 09:12 廊坊日报 40931 0

摘要:  本报讯(通讯员 刘云鹏 记者 王辉)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为有效应对室外农作物秸秆、垃圾焚烧现象,近日,香河县刘宋镇在镇域范围内广泛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巡查工作。11月13日中午11时40分,该镇综合行政执 ...

本报讯(通讯员 刘云鹏 记者 王辉)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为有效应对室外农作物秸秆、垃圾焚烧现象,近日,香河县刘宋镇在镇域范围内广泛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巡查工作。

11月13日中午11时40分,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巡逻时发现村民刘某正在焚烧门前农业垃圾,执法队立即扑灭火点,联合派出所将当事人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处罚金2000元。

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呼吁广大群众,露天焚烧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大家树立起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自觉践行环保观念,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同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刘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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