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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检察院提起首例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 ...

刘杰 2022-1-19 08:50 廊坊日报 43898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杨苗苗 通讯员 王璐雪 李鹏)近日,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县法院判决支持。2021年8月至10月,谢某先后两次盗伐杨树218株,其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时,也对 ...

本报讯(记者 杨苗苗 通讯员 王璐雪 李鹏)近日,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县法院判决支持。

2021年8月至10月,谢某先后两次盗伐杨树218株,其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时,也对林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应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10月25日,大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进行了立案审查、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未收到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书面反馈,经报省院批准决定对谢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12月19日,检察官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依法出席法庭,诉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谢某支付其砍伐树木生态修复费1635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法庭质证、辩论,发表了出庭意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于判决生效15日内交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6350元(上缴国库);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关费用。

大厂检察院检察官何月海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是让被告修复已受损的生态环境,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司法保障,同时也提醒警示广大群众,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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