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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新闻

【以案说法】电动自行车逆行酿事故,全责!

刘杰 2022-8-23 18:11 大城交警 44700 0

摘要:  电动自行车轻便灵活受到广大群众的青睐但不少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只图一时方便存在侥幸心理无视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骑着电动车在车流中穿插、逆行甚至还闯红灯……最终酿成事故!0bc36eaawaaawyahjuaepfrvb4odbp ...

电动自行车轻便灵活
受到广大群众的青睐
但不少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只图一时方便
存在侥幸心理
无视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
骑着电动车在车流中穿插、逆行
甚至还闯红灯……
最终酿成事故!


2022年08月15日18时58分许,胡某某骑外卖电动自行车在城区新风南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中国银行路口处,与刘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办案民警调查,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无责任。

大城交警提示:逆向行驶是一种害人害己的行为,在这条您认为的“捷径”上,一切事情都可能发生,轻则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行,破坏交通秩序,重则引发交通事故。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共创共享文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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