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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莫轻“小事小节”

2022-6-30 14:39| 发布者: 赵桂锋| 查看: 47574| 评论: 0|来自: 廊坊新闻网

摘要: 古语有云,“涓流不止,溪壑成灾”“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一趾之疾,可丧数尺之躯”......就个人来说,观小节可以见大体、知品行;对党员干部而言,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作为党员干部,要 ...
古语有云,“涓流不止,溪壑成灾”“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一趾之疾,可丧数尺之躯”......就个人来说,观小节可以见大体、知品行;对党员干部而言,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作为党员干部,要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从小事小节上守起,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从高从严要求自己,才能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从小事小节上守起,要有“欲病救萌、防微杜渐”的慎初意识。“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一个人最难做到的是保持初心、最宝贵的也是保持初心。纵观我们党的光辉历程,其中的法宝之一就是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慎初”尤为重要,因为稍不留神、稍不注意、稍有放纵,就会触碰法律的红线,成为一生无法抹去的痛,正所谓“小节不守、大节难保”。党员干部一定系好人生第一颗纽扣,把好第一个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永葆共产党人的赤子之心。

从小事小节上守起,要有“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慎微观念。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对诱惑之“微”不严防,对蜕变之“渐”不严杜,最终酿成大错。所以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处理大与小、轻与重的辩证关系,把握量变引起质变的辩证法,应坚持一丝不苟、诸事不怠的态度。严以修身、防微杜渐,党员干部要于细微之中见精神、淬品格,善于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我约束,头脑清醒察于微,从严要求禁于微,治疾患于“未”,断诱惑于“始”,在慎微中积尺寸之功,锻造金刚不坏之身,注重提高自我的纪律意识,在工作中时刻守住“法律法规”底线,始终保持共产人的本色。

从小事小节上守起,要有“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的慎独精神。慎独是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应该成为党员干部心中的政治定力,而这种定力和境界,不是从天上掉下里的,也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在不断实践和学习中锤炼而成的。慎独是党员干部的必须课,修好这门课,难在日日为继,贵在久久为功。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将慎独作为人生的重要信条,常怀律己之心,常思百姓之苦,常修为政之德,只有始终做到无人监督时同有组织监督时一个样,才能以“仰不愧于天,府不怍于民”的业绩践行入党誓言。

党员干部莫因小事小节失大体,要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无色之或。”善于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做到慎初慎微慎独,保持高尚情操,树立人民群众心中廉洁干事的好干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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