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0bc3kyaacaaawmaj4kyzs5rvavwdaflaaaia.f10002.mp42022年9月1日14时54分许,大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权村中队在白马堂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牌照为冀R9****的小型汽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靠边 ...
2022年9月1日14时54分许,大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权村中队在白马堂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牌照为冀R9****的小型汽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靠边停车,执勤交警立刻上前进行检查。 果然,快速酒精筛查棒亮起了红灯,提示该车驾驶员可能喝了酒。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李某某承认自己中午喝了点酒,感觉没什么事就开着车去钓鱼。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李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执勤交警当场对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为其分析了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