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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廊坊法院公布8起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赵桂锋 2020-6-26 16:18 廊坊都市报 43943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李新苓)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共审判涉毒品犯罪案件11件,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分别判处15名被告人相应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 ...

本报讯(记者李新苓)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共审判涉毒品犯罪案件11件,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分别判处15名被告人相应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者罚金,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快速蔓延。日前,廊坊法院对8起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布。

案例一:邓某某、梁某某贩卖毒品案

简要案情:2019年3月上旬,被告人邓某某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向他人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该毒品按其要求邮寄至河北省廊坊市。后邓某某指使被告人梁某某到廊坊市收取毒品并进行贩卖。2019年3月中旬,梁某某在廊坊市安次区尚华城小区菜鸟驿站内收取藏有毒品的快递包裹时被民警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557.28克。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邓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二:杨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简要案情:2019年5月,被告人杨某某受他人之托,从云南省昆明市到河北省三河市收取装有毒品的快递包裹。同月30日,杨某某到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纳丹堡小区熊猫驿站收取快递包裹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扣甲基苯丙胺1980.56克。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三:秦某某贩卖毒品案

简要案情:2018年3月,被告人秦某某在四川省成都市将甲基苯丙胺491.35克贩卖给李某辉和李某军。霸州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秦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万元。

案例四:邱某某贩卖毒品案

简要案情:2019年5月至9月,被告人邱某某三次贩卖给郭某某甲基苯丙胺共计15克。文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邱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五:金某某贩卖毒品案

简要案情:2019年8月,被告人金某某三次贩卖给贾某甲基苯丙胺共计4克。固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金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六:朱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案

简要案情:2019年2月至7月,被告人朱某某贩卖给冯某甲基苯丙胺1克,还在其住处多次容留周某某、赵某吸食冰毒,公安机关在朱某某住处查获甲基苯丙胺12.45克。固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朱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案例七:宛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简要案情:2019年1月至7月,被告人宛某在其驾驶的轿车及出租房内,多次容留祁某某、马某某、王某某、李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香河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宛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八:穆某某、王某某贩卖毒品案

简要案情:2019年8月,被告人穆某某欲将毒品卖给李某,将甲基苯丙胺0.95克交给被告人王某某,并指使王某某送到金银湾小区,王某某将毒品放置金银湾小区19号楼单元门后离开时被群众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穆某某在廊坊市广阳区丹枫园小区将一袋甲基苯丙胺卖给李某,其中部分被李某吸食,剩余甲基苯丙胺0.42克被公安机关查获。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穆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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