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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传月】大城交警提示:驾乘电动自行车,请戴好安全头盔! ...

刘杰 2022-12-20 16:41 大城交警 41474 0

摘要:  电动自行车是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为人们提供着快捷、便利、绿色的出行方式。但是,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电动自行车是目前交通事故中致伤、致亡率较高的一种交通工具,其安全防护 ...

电动自行车是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为人们提供着快捷、便利、绿色的出行方式。但是,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电动自行车是目前交通事故中致伤、致亡率较高的一种交通工具,其安全防护性能差是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据相关统计,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然而,在公安交警的日常工作中,会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严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一部分驾乘人员还没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普法时间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头盔的保护作用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降低骑乘人员死亡风险。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平衡系数较低,且驾驶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侧翻,驾乘人员的头会首先着地,而头部是人体最致命的部位。据统计,涉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死亡事故中,约80%是颅脑损伤致死。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避免致命伤的出现。

在此,大城交警特别提示您:请您在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以便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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