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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廊坊中院制定试行《关于诉讼费退付操作规程》

赵桂锋 2020-7-10 10:00 河北廊坊中院 35996 0

摘要:  为把坚持人民立场司法为民落实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为深入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司法改革要求,大力便民 ...

为把坚持人民立场司法为民落实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为深入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司法改革要求,大力便民利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廊坊中院依据今年1月1日财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于7月8日试行了《关于诉讼费退付操作规程》。

对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费退付问题,廊坊中院非常重视,积极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把关于诉讼费的退付工作提到一个重要的议事日程。廊坊中院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行政处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拿出了初步方案。对于规程中的一些细节,主管领导还专门组织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紧密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对于诉讼费的退付程序的完善,廊坊中院一直在努力。过去有一段时间,退付程序是先由当事人向业务庭提出申请,再由书记员根据制式审批表按程序报主审法官、业务庭长分别审批后,再报财务部门,而后由行政处处长和主管财务的院长审批后,才履行完退费手续。后来,简化了程序,行政处处长和财务主管院长不再履行签字手续。但从了解的情况来看,程序还是繁琐。这次本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有温度、有力度,让群众感到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的高度,进行了大胆深入的完善。在中院诉讼服务大厅专门设立健全了一个收退费窗口,当事人在这里可以直接申请退付,经财务人员审查符合条件的,很快就可以办理退付手续,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和不必要的程序。这些措施的改善,在客观上也推进了法官管理改革,进一步减轻了法官因退费而增加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

诉讼费退付操作规程(试行)共五条。第一条,明确了当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提出申请及提供哪些相关材料的情形;第二条,明确了财务人员的审核及审核后的办理手续;第三条,明确了财务人员需出具诉讼费退付专用票据环节;第四条,明确了法院内部诉讼费票据的管理;第五条,规定了试行时间。

现在该规程已由廊坊中院以文件形式下发全市法院。廊坊中院已于7月8日全面试行,考虑到各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况,要求各基层法院参照中院的文件执行。

为确保实际效果,目前的诉讼费操作规程还只是试行,廊坊中院还会根据审判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最终目标就是为人民群众、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实实在在诉讼费退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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