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次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两家区级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德善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省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廊安医保处字〔2023〕第1号),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2.廊坊市平远堂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第四分店存在串换药品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安次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廊安医保处字〔2023〕第2号),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