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您的位置: 首页 >> 区县新闻 >> 三河市新闻 >> 查看内容
三河市新闻

三河市法院: 活用执行措施 促涉企案件和解

刘杰 2024-2-26 11:17 廊坊都市报 106677 0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王春柳 王凌龙)面对涉企执行案件,三河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企被执行人灵活采取执行措施,逐步实现申请人债权的同时,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廊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廊坊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确认有效,裁定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49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由于被告没有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刘某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调度,该案交由三河市法院交叉执行。

在收到执行案件相关卷宗材料后,三河市法院迅速立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廊坊开发区法院了解案情,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经网络查控反馈,被执行人廊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但通过走访调查,得知其名下有固定资产可以处置。

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现场调查固定资产情况,发现如果对该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查封、处置,会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沟通,说明相关情况。申请人表示可以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如果被执行人能够分批次还款,可以暂时不处置被执行人的固定资产。

执行法官见到执行工作出现转机,多次以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和电话沟通的方式进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终于承诺在2024年2月6日前给付申请人100万元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剩余部分自2024年3月1日每月月底前给付50万元至60万元,直至还清本金为止,如按上述约定还清债务,请求申请人放弃利息。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积极沟通,申请人同意了被执行人的还款计划,该案达成执行和解。2月6日前,申请人如约拿到了100万元货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