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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

赵桂锋 2020-9-15 09:14 廊坊都市报 42261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9月14日上午,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固安召开。会上,对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督查进行了通报,固安县法院、永清县法院、香河县法院、三河市法院获得优秀等次。同时,对全市 ...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9月14日上午,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固安召开。会上,对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督查进行了通报,固安县法院、永清县法院、香河县法院、三河市法院获得优秀等次。同时,对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督查(督导)要点进行了公布等。全市两级法院“一把手”以及分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70余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了大兴机场固安航站楼、固安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观看了固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视频短片,并召开会议进行经验交流。固安县法院、永清县法院、香河县法院、三河市法院“一把手”作了交流发言。

全市法院系统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实、效果好。廊坊中院以改革为先导,大胆创新、革弊兴利,出台了系列商事审判制度,使得营商环境“压减时间、节约成本”的要求诉讼领域得到基本实现。在办理破产领域,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率先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管理人选任管理机制和破产法官单独考核机制,建立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工作“复合式”经费保障机制,填补了“办理破产”指标空白。特别是自我加压,重心下移,加强县(区、市)一级法院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督查(督导)要点》,科学设置“95+5”的营商环境督导考核体系,并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查,值得肯定。

全市法院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推动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整体上当升级。坚持目标导向,切实明确全市抓营商环境建设的抓手和标准。要以市场主体期待为方向,高标准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对于执行强制措施,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要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全力提高审执工作质效。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杜绝刑罚及刑事相关措施滥用加剧企业经营风险。高度重视关注互联网风险、妥善审理P2P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要大力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市法院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要求,以压减时间、降低成本、提高诉讼便利度为核心,以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改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推动全市法院全面进入“1”时代(诉讼服务进“1”扇门,办所有事;立案工作1小时内,办结手续;商事审判100天内,审结案件;强制执行1个月内,全面执结;企业破产1年内,办结程序),为廊坊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法院应有的贡献。

“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法院要树立‘长期抓、抓长期’的思想意识,以战略性思维、前瞻性的眼光、久久为功的精神状态高标准抓好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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