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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法院:“道交一体化” 调解成功率达82%

赵桂锋 2020-10-12 09:46 廊坊日报 37009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郑晨子)近日,记者从廊坊开发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3月廊坊开发区法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后,辖区已接收调解案件175 件、调解案件申请总金额1161万 ...

本报讯(记者 郑晨子)近日,记者从廊坊开发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3月廊坊开发区法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后,辖区已接收调解案件175 件、调解案件申请总金额1161万余元,调解完成案件117件。其中,96件调解成功,调解成功案件总金额1031万元;申请司法确认案件9件,司法确认总金额507万元,调解成功率82%。

为了深入推进“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廊坊开发区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工作方案,成立了“道交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法院、公安、司法、保险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同时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

廊坊开发区法院将“道交一体化”平台与公安交管信息平台进行衔接,不仅确保了源头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更简化了调解组织的信息录入。通过对系统进行科学设定,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规则,统一了赔偿理由、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确保司法裁判规则与保险理赔规则相互一致。

廊坊开发区法院首创鉴定前置机制: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当事人可在任意环节启动调解机制,即可以在交警处理事故阶段申请行政调解;行政调解不成功,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也可经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即可自愿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变诉中鉴定为诉前鉴定,让当事人在诉前确定财产损失额、损伤程度、误工期、陪护期、营养期等,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和有效处理。

诉前鉴定程序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实现纠纷的诉前分流,还能促使法官能够从实体上快速处理案件,有效提高办案效率。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调解委员会诉前鉴定交通事故类案件42件,道交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180天,为实现快速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做强“加法”。

廊坊开发区法院制定《交通事故案件赔偿范围及适用标准》,由法院法官对交警部门、道调委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二者的调解思路与法院的判决思路、裁判尺度一致。对于交警部门调解未果的案件,道调委收案后30日内必须结案,否则将强制转入诉讼程序。对于需要鉴定的案件,一律由道调委统一委托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直接作为调解及审判依据,实现统一赔付标准、类案同判,大力提升了交通事故案件的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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