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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我市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专项整治

赵桂锋 2020-10-13 09:39 廊坊日报 50703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马越)近日,记者在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会议上获悉,我市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国家和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起草了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 ...

本报讯(记者 马越)近日,记者在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会议上获悉,我市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国家和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起草了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彻底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出现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力争10月底完成初步摸排,11月底完成全面摸清有关情况。

我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压实责任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以“坚决遏制住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这一乱象,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为工作目标,以“坚决把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住,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零新增’”为主要任务,建立以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实施耕地网格化监管,坚决遏制新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此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公开发布后,为了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向全市释放“坚决遏制乱象,对新增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印制了“八不准”宣传海报,在全市116个乡(镇)政府宣传栏和3200个行政村显著位置张贴“八不准”宣传海报10020张。
据悉,我市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进行摸排整治,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一并摸排整治。

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整治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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