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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328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赵桂锋 2020-11-10 17:43 廊坊都市报 66154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苗月平 通讯员 田硕)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为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指导企业科学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参考《重污染 ...

本报讯(记者 苗月平 通讯员 田硕)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为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指导企业科学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参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部指南》)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八个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以下简称《省指南》),借鉴北京及周边地市等差异化管理应急减排措施,结合廊坊市全社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企业应急减排量情况,日前,市政府印发2020-2021年秋冬季《廊坊市非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理应急减排措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市意见》)。

三级《指南》(《意见》)释放的明显信号是企业“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撑腰,既坚决反对“一刀切”,又要坚决依法向污染“切一刀”。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部省两级《指南》对各行业的企业绩效分级更加细化,部分重点行业更是分为A、B、C、D四个级别,对污染治理实现超低排放的A、B级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在秋冬防攻坚行动中受到优厚的政策待遇,可以不停产或少限产;C级、D级和非绩效引领性企业将会依法依规受到严格管控;有污不治、治理后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和违法排污的企业将被依法关停取缔。

2020-2021年秋冬季,我市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工业企业涉及49个行业,总数达7328家。从区域分布看,文安县1589家、霸州市1509家、香河县1010家、大城县992家、安次区514家、永清县439家、三河市456家、大厂回族自治县302家、固安县235家、广阳区155家、廊坊开发区127家;从行业分布看,《部指南》列举的39个重点行业我市涉及26个,企业2878家。《省指南》列举的8个行业,我市均有所涉及,企业1732家。《市意见》列举的15个行业,涉及企业1044家,其它不参与分级的企业1674家。按照《部指南》和《省指南》确定的绩效分级标准评定,我市对包装印刷、玻璃、玻璃钢、防水建筑材料制造、工业涂装、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耐火材料、炼油与石油化工等34个行业4633家企业进行了绩效分级,其中A级企业20家,B级企业55家,C级企业3288家,D级企业75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1家,非绩效引领性企业509家,按照有关要求,评定结果已向社会公开发布(详情请浏览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thj.lf.gov.cn)。

为引导全市各类企业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夯实应急减排措施,让企业明白自己应该怎么停、怎么限,怎样依法依规精准治污、精准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减轻大气污染,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健康利益,还特别编印《应急就是命令 响应就是责任 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宣传手册》,供企业、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参阅和全社会监督。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市政府确定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对于停产或限产措施,企业“侥幸”就会产生“不幸”,违法就是“玩火”。对于拒不执行停产或者限产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企业,由负有相应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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