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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新闻

永清县法院高效执行获赞

赵桂锋 2020-11-15 10:03 廊坊都市报 69828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11月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曹某某将一面书写着“秉公执法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永清县法院执行二庭干警刘哲手中,以表达对执行人员的感激之情。 原来,原告曹某某和被告张某共同经营廊坊某工程公 ...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11月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曹某某将一面书写着“秉公执法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永清县法院执行二庭干警刘哲手中,以表达对执行人员的感激之情。

原来,原告曹某某和被告张某共同经营廊坊某工程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合伙关系时对该公司进行清算及债务清算,产生了相关合同纠纷。经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被告张某于2020年6月1日给付原告曹某某转让费5000元,余款15000元于10月1日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张某在履行了转让费5000元后,直到10月1日余款15000元一直未付。10月9日曹某某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二庭办案法官查询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线索,10日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车辆进行了查封。11月3日,在找到被执行人车辆的踪迹后,执行干警们立即对车辆进行了扣押,准备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张某5日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当场给付1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成功执结。

案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曹某某十分激动,第二天便来当面致谢,对永清县法院高效的执行方式连连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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