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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新闻

三河法院: “119”工作法 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赵桂锋 2020-12-18 11:10 廊坊日报 36358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王洋洋 通讯员 王春柳)今年以来,三河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新机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落实硬核举措,升级“枫桥经验”,通过贯彻落实“119”工作法,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

本报讯(记者 王洋洋 通讯员 王春柳)今年以来,三河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新机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落实硬核举措,升级“枫桥经验”,通过贯彻落实“119”工作法,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11月份,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5件、结案47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7件、结案77件,案件总量同比分别下降57.36%、78.73%。

三河法院牵头,市“两办”出台《三河市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明确设立三河市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成员单位40家,负责全市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调动了各方积极性,畅通了组织实施过程。

今年3月13日,三河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三河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迈向了专业化、开启了新篇章。今年以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诉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35起。

为实现长效管理。建立府院常态化联络机制,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建立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与市司法局、环保局等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新情况,研究探讨疑难复杂案件化解方案;建立防范行政争议提前介入机制,不定期到市运管站等行政争议多发、高发的行政机关进行普法指导;建立行政案件审查立案机制,对起诉的行政争议,由行政庭协助进行立案审查;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分流化解机制,将多数的基层纠纷、行业领域内的行政争议以及简单案件、类型化案件在诉讼前端柔性、快速处理;建立行政争议委托协调化解机制,积极借助党委、涉案行政机关的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行政诉讼相对人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力量,综合开展委托协调化解工作;建立人民协调员全程参与化解机制,特邀人民协调员常驻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法官的组织下对行政争议开展诉前、庭中和庭后协调化解工作;建立撤诉与和解执行关注机制,对诉前协调成功后撤诉的案件,积极开展案后回访跟踪工作,关注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档案管理机制,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备份,动态记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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