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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梁瑞 2021-4-24 14:19 廊坊都市报 110209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崔帅 通讯员 赵蒙蒙)医保基金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确保《条 ...

本报讯(记者 崔帅 通讯员 赵蒙蒙)医保基金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我市依托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解读宣传《条例》。同时,通报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警示,并通过社会和新闻媒体广泛征集欺诈骗保行为线索,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基金安全的积极性。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民心工程。”4月23日,“廊坊市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冯艳霞介绍,《条例》为医保基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突出了医保服务机制和内控制度建设,明确了医保领域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责任及其法律后果,为纠察违法违规现象并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提供了清晰依据,对医保基金监管具有里程碑意义。

发布会现场,市医疗保障局曝光了一批典型骗保案例:“挂床住院”“小病大治”、违规套取医保基金……冯艳霞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廊坊地区各相关单位科室、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的第一责任主体,自《条例》颁布后积极响应落实国家、省市部署,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维护基金安全的重大意义,配合落实主体行为责任,严格开展专项自查自纠行动,守护好每一分“看病钱”“救命钱”。

今年4月以来,市医疗保障局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依托,组织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宣传《条例》,积极组织范围广、形式活的宣传答疑活动,以行业建设成效及参保人满意为导向,严格落实基金监管能力提升年的重点工作。使《条例》深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同时,我市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持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构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的通知》要求,凡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疗保障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涉及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专业化、制度化的检查机制、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此外,我市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欺诈骗保线索,动员广大参保人对身边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凡举报受理后一经查实的,按照《廊坊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兑现举报人奖励资金。以多渠道、众参与的监督举报方式,倒逼行业履行规范和自我约束,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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