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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动态

我市打响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战

赵桂锋 2021-5-7 10:20 廊坊日报 88781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刘玉静)5月至8月,我市进入臭氧污染防控攻坚阶段。在此期间,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力攻坚,争抢优良天,减少臭氧污染危害,确保年度优良天数比率目标任务完成。强化工业企业管控。涉VOCs排放企业, ...

本报讯(记者 刘玉静)5月至8月,我市进入臭氧污染防控攻坚阶段。在此期间,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力攻坚,争抢优良天,减少臭氧污染危害,确保年度优良天数比率目标任务完成。

强化工业企业管控。涉VOCs排放企业,在5月和8月臭氧污染管控期间,每日8时至15时实施错时生产;6月和7月,每日8时至16时实施错时生产。列入省定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市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保障类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绩效分级达到A、B级和引领性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免于错时生产。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涉VOCs排放企业错时生产管控措施,优先参照执行北京市通州区涉VOCs排放企业管控要求;在通州区无管控要求情况下,可参照该管控措施执行。对涉NOx排放的工业企业,开展生产工艺、环保治理设施大排查,严查夜间NOx超标排放。

加强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臭氧污染过程时段,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油品经销企业在每日晚8时至次日6时开展卸油作业,减少卸油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落实中石油、中石化晚8时至次日6时加油优惠政策,其他油品经销企业采取奖励性措施,引导车主避开白天高温时段加油。持续开展油品质量抽检和储油库、汽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

加强市政作业、露天焚烧管控。臭氧污染错时生产管控期间,每日8时至18时,市、县建成区暂停市政道路沥青铺装、道路画线、栏杆喷涂、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和钢结构涂装作业等户外涉VOCs作业。强化露天焚烧管控,清理取缔露天烧烤摊点,持续开展饭店油烟治理设施排查整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在臭氧污染过程时段,每日9时至17时,增加城市主要路段洒水和喷雾作业频次,增加市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域洒水和喷雾作业频次,实施不间断循环作业。

加强执法排查管控。集中围绕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石化等涉VOCs行业,开展企业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专项执法检查,严禁VOCs处理设施不运行、储罐泄漏、装卸过程VOCs挥发散逸、废气旁路直排。强化原辅材料管控,开展相关产品强制性质量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强化低VOCs含量产品质量监管。严控无组织排放,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开展重点排查。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查,加大违法超标车辆打击力度。持续优化限行车辆绕行路线,整治不绕行、假绕行行为,解决在主城区路边长时间怠速停留问题。臭氧污染错时生产管控期间,限制国四及以下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专项作业车进入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在凌晨3时至6时强化限行车辆禁行管控。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力度,除应急抢险工程外,禁排区内禁止使用国三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园林、拆迁等施工作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渣土运输车辆,在凌晨3时至6时减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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