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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

赵桂锋 2022-1-21 11:00 廊坊日报 56866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张甜歌)春节前夕,为落实“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与公安、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积极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今年,我市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 ...

本报讯(记者 张甜歌)春节前夕,为落实“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与公安、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积极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今年,我市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再颁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原有许可证全部过期作废,实现全市范围内禁存、禁售。

全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7家,其中大厂建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过期,已退出烟花爆竹行业;其余6家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批发企业是大城县程达、文安县绚丽、霸州市宏利、霸州市昌明、安次区帝彩、香河县土产公司。

市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采取返厂、外销或销毁处置等方式去库存,并做到库存处置账物相符、闭环管理,严禁转移藏匿。截至目前,全市7家批发企业已有6家完成去库存,仅剩霸州市1家未完成去库存。全市库存量由2021年初时的28.1万箱下降至4万箱,共完成去库存24.1万箱。

市应急管理局责成各地监督炮库,严禁再次购进烟花爆竹,同时定期对炮库开展检查,防止出现储存量增加行为;对未及时完成去库存的企业,要认真落实巡查和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把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降到最低,确保春节时段空气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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