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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 准驾车型不符……大城一名驾驶人被记38分

赵桂锋 2020-11-10 16:31 大城交警 43408 0

摘要:  酒驾、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无牌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任何一条交通违法都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不负责,都是交警打击的重点。近日大城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驾驶人,这些违法行为,他都集齐了。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 ...

酒驾、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无牌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任何一条交通违法都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不负责,都是交警打击的重点。近日大城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驾驶人,这些违法行为,他都集齐了。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大城交警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10月23日,大城交警在津保路阜草治超站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名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着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由西向东缓缓驶来,执勤民警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某身上有一股酒气,民警立即对张某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进一步的检查中,民警们发现张某某持有C1驾驶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与其准驾车型不符。




大城交警对张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通过实际案例向张某某宣传酒驾、准驾不符、无牌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危害,规劝张某某以后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并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机动车、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累计罚款1750元、驾驶证记38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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