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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我市法院多措并举打击、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

15100649118 2020-7-14 10:37 廊坊日报 37984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刘玉静)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审结生效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7起,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认知,惩治了犯罪分子,为全市 ...

本报讯(记者 刘玉静)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审结生效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7起,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认知,惩治了犯罪分子,为全市社会安定、经济良好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履行职能,从快审结。全市两级法院对起诉到法院的有关非法集资案件予以优先审理,在充分阅卷基础上,列出争议、审理要点,及时召开庭前会议,确保每个案件在审理期限内结案,做到快审快结。认真、全面梳理案件,建立台账,有的放矢制定快速审理、快速结案预案,采取包片包案的方法,从包片领导、主办法官到合议庭成员,形成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工作格局,相继建立了督导、催办、协调、报告机制,切实保证案件审理计划、措施落实到位。

预防排查,化解风险。积极参与到非法集资案件预防工作中,按照“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思路,严格落实“三同步”理念,认真查处辖区存在的非法集资犯罪隐患,对陈案积案,逐案逐件分析形成原因、审理难点、执行难点,并针对金融犯罪发生、演化及预防关键点,积极查找化解非法集资案件新方法、新思路。

宽严相济,横向协调。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认真把好案件质量关,对非法集资案件提前介入,协助、引导公安机关固定相关证据,帮助检察机关及时准确定性案件性质。案件审理阶段,在提高审理效率前提下,注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做到体现法律的人性化,教育、感化犯罪分子。同时,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打财断血,杜绝反弹。

加强宣传,体现效果。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从电信诈骗、套路贷、投资理财等金融犯罪活动特点入手,从其犯罪特征、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及审查判断进行精准研判,分析预防非法集资案件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预防工作。依托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充分利用“星期六文明行动”志愿服务活动、送法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犯罪的危害与后果,并选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典型案例加以宣传,进一步加大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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