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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动态

我市首批项目争取资金62998.76万元

赵桂锋 2020-12-25 09:30 廊坊日报 60755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苗月平 通讯员 崔成浩)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积极加强对各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以此推动更多质量高、减排效果好的重点治理项目顺利入库,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据了解,中 ...

本报讯(记者 苗月平 通讯员 崔成浩)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积极加强对各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以此推动更多质量高、减排效果好的重点治理项目顺利入库,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

据了解,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虽然全年开放,但专家对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审核是定期开展的。因此,及时、准确做好项目入库备选备批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坚持不懈做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储备工作,重点申报投资额度大、减排效果明显的治理项目;对于投资额小于200万元的治理项目,以县级为单位,把治理工艺接近或所属同一行业的治理项目进行打包申报,每包企业的数量不超过10家;对于计划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现场查勘、业务指导和专家论证,规范立项审批,及时帮助企业办理项目初设、备案、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前期手续,确保申报项目各种资料、台账齐全,申报工作质量高,可行性强。工作中切忌“拖等卡慢”,成熟一个、入库申报一个,努力争取中央资金,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自2021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入库工作启动以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下,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全市各地深入谋划研究治理项目,并与市财政局共同申报中央资金支持。截至2020年12月21日,我市共有7个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纳入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共申请资金62998.76万元(全省共40亿)。其中,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项目1个,申请中央资金58385万元;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2个,申请中央资金209.76万元;工业炉窑提标改造项目4个,申请中央资金4404万元。

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已经明确的项目入库要求,今后凡是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补贴资金的治理项目,治理投资都要大于200万元,且每一个治理项目,都需治理企业先在当地工信、发改和行政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企业技术改造备案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未获相关备案的企业和项目将不予补贴。经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汇报沟通,部省已原则上同意我市将投资额小于200万的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进行打包申报。为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顺利入库,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启动此项工作,帮助相关企业完成登记备案,为下一步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奠定工作基础。

下一步,该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持续加大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力度,努力争取申请到更多的中央资金支持,并切实发挥好中央资金的使用效益,助力我市持续做好“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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